陕西省开展本年度城市供水和城镇污水处理规范化管理考核 |
[ 信息发布:本站 | 发布时间:2016-11-23 | 浏览:2594次 ] |
为加强城镇供水和污水处理规范化管理,确保设施正常安全运行,日前,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开展了2016年度全省城市供水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规范化运行管理考核工作,按照《陕西省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实施细则(试行)》和《陕西省城镇污水处理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(试行)》,对各设区市、杨凌示范区和县级市开展考核。 据了解,此次考核采取市级自查和省级考核的方式进行。陕西省住建厅要求,11月11日前各设区市(区)要全面开展和完成市本级供水和污水处理规范化考核自查工作,对辖区内各县(市)的污水处理规范化管理开展考核,并形成自查情况报告。11月中旬,陕西省厅将组织专家对各设区市(区)通过听取汇报、查阅资料、现场检查打分、综合评定的方式进行省级考核,其中污水处理将抽取2-3个县进行现场考核,考核情况将向全省进行通报。 陕西省住建厅要求,各地要按照《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指标及评分办法》和《城镇污水处理规范化管理考核指标及评分办法》逐项准备相关证明资料,并提供污泥处置详细工作情况。同时,各地城镇供水、污水处理主管部门分别安排1名联络员负责全程协调联系,推荐1名熟悉供水、污水处理的专家参与考核组工作,并于11月11日前将联络员与推荐专家名单、建议抽查县城、自查情况报告报送省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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