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户获得用水容缺受理实施办法(暂行) |
[ 信息发布:本站 | 发布时间:2021-12-13 | 浏览:1878次 ] |
为进一步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,以保障供水安全、不断提升便民利企服务水平为目标,想群众所想、急群众所急,不断简化办理流程,持续推进优化获得用水营商环境,根据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》、宝鸡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《关于进一步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、优化获得用水营商环境工作方案》等有关规定,结合市区供水服务实际情况,制定本办法。 一、容缺受理定义 本办法“容缺受理”是指用户在申请用水报装时,对具备接水条件、部分资料不能及时提供或存在瑕疵、申请人确有困难的情况下,经申请人自愿申请和承诺,供水企业可对此类用户实行用水报装资料容缺受理,申请人在供水企业认可的承诺时限内补齐补正相关资料即可。 二、适用范围和对象 本规定适用于在供水企业供水范围内,通过供水企业各类获得用水报装渠道申请用水报装的用户。疫情防控重点单位、重大应急事件处置等可优先实施。申请人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: 1.申请人用水点在供水企业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,且经现场踏勘具备接水条件。 2.申请人确因客观原因对部分报装资料不能及时提供或存在瑕疵、用水需求急切。 3.申请人对补齐补正资料时间等事项进行承诺。 4.申请人在供水企业无欠费、违约、隐瞒、不信守承诺等不良记录。 三、容缺受理流程 1.申请人通过供水企业、政务服务中心、电话预约等渠道和方式提出用水申请。 2.经现场踏勘和沟通,用水人具备接水条件,但确因实际情况需办理容缺受理的,由申请人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《申请容缺受理承诺书》。委托办理的,受托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。 3. 供水企业报装业务受理部门按报装程序办理业务,做好容缺受理相关记录。 4.申请人在供水企业认可的承诺时限内补齐补正相关资料。 5.《申请容缺受理承诺书》在完成验收通水后作为用户档案一并留存。 四、申请人承诺 申请人办理容缺受理时的承诺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: 1.申请容缺受理的真实理由和容缺资料。 2.承诺所有提供的信息和申报资料合规合法、真实有效。 3.承诺补齐补正资料的时限等相关事项。 五、其他 1.用水报装容缺受理以申请人自愿为原则。 2.申请人可以通过现场提交、邮政寄递和政务服务窗口等多种方式补齐补正容缺受理资料,补正时间以有效的容缺受理材料送达接收部门的时间为准。 3.未按承诺时限补齐补正资料、或发现申请人存在欺瞒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,申请用水业务可给与暂停或撤销(终止),申请人承担相关后果。 六、本办法自正式公布之日起实行。
附:《申请容缺受理承诺书》(点击下载)
宝鸡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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